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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2-13 | 更新时间: 2024-12-14
越共中央决定对越南前国家主席阮春福给予警告处分

AseanAll /东盟全景讯 当地时间2024年12月13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公布了对越南前国家主席阮春福和前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张氏梅、前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常务副总理张和平的审查结果及纪律处分决定。

资料图:阮春福 图片来源:越通社

据越通社报道,当天,在越共中央驻地,在审议中央检查委员会关于给予阮春福、张和平和张氏梅三名同志纪律处分的建议后,根据三名党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和原因,越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给予阮春福、张和平警告处分;给予张氏梅谴责处分。同时建议有关机关同时对三名同志给予行政处分。

阮春福,曾担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党组干事会书记、政府总理职务;张氏梅,曾担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民运部部长;张和平曾担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党组干事会副书记、政府常务副总理职务。

报道称,三名同志在职期间违反党和国家关于履行职责、实施被交付任务,反腐败、反消极的规定;违反党员行为禁令和作表率责任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引发不良舆论,影响到党和国家、国家管理机关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