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eanAll/东盟全景9月3日讯 越南政府2023年8月发布了第127/NQ-CP号决议,向世界各国家和地区公民签发电子签证以及允许外国人员通过电子签证出入境的国际口岸。该决议自2023年8月15日开始生效。
按照该决议,越南政府决定向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公民发放电子签证。该决议还公布了允许外国人持电子签证出入境的国际口岸名单。
国际航空口岸:
河内内排机场口岸;
胡志明市新山一机场口岸;
金兰机场口岸;
岘港机场口岸;
吉碑机场口岸;
芹苴机场口岸;
富国机场口岸;
富排机场口岸;
云屯机场口岸;
寿春机场口岸;
同海机场口岸;
扶吉机场口岸;
连姜机场口岸。
陆地口岸:
奠边省西庄国际口岸;
广宁省芒街国际口岸;
谅山省友宜国际口岸;
老街省老街国际口岸;
清化省那苗 (Na Mèo)国际口岸
义安省南根(Nậm Cắn)国际口岸
河静省吊桥(Cầu Treo) 国际口岸
广平省查卢 (Cha Lo)国际口岸
广治省拉莱(La Lay)国际口岸
广治省劳保(Lao Bảo)国际口岸
昆嵩省布依(Bờ Y)国际口岸
西宁省木排国际口岸;西宁省萨模(Xa Mát) 国际口岸
安江省静边国际口岸
安江省永昌国际口岸
坚江省河仙国际口岸
海上口岸:
广宁省鸿基港口岸
广宁省锦普港边境口岸
海防市海防港口岸,
河静省永昂港口岸
承天顺化省真云港口岸
岘港市岘港口岸
庆和省芽庄口岸;
平定省归仁港口岸
广义省容橘港口岸
巴地头顿省头顿港口岸
省清化省宜山港口岸
胡志明市港口岸
坚江省阳东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