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全景—东盟资讯门户

首页 > 旅游 > 中国—马来西亚互免签证协定常见问题与解答
发布时间: 2025-08-04 | 更新时间: 2025-08-04
中国—马来西亚互免签证协定常见问题与解答

AseanAll /东盟全景讯 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2025年8月1日发布《关于中马互免签证协定的常见问题与解答》。

以下为问答全文:

关于中马互免签证协定的常见问题与解答

问题1:中马签署互免签证协定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2025年4月,习近平主席成功对马来西亚进行国事访问,有力推动中马命运共同体建设朝着高水平战略性方向前进,为两国关系开启下一个更加辉煌的“黄金50年”。访问期间,两国领导人见证交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互免持公务普通护照和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下称《协定》)。该《协定》已于2025年7月17日正式生效。

我们相信,随着《协定》的生效实施,将进一步扩大两国之间的人文交流,加深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促进各领域交流合作走深走实,推动高水平战略性中马命运共同体建设迈上新台阶。


问题2:《协定》适用群体和情形有哪些?

答:根据《协定》,持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中国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和马来西亚普通护照人员,以休闲旅游、探亲访友、商务活动、交流访问、私人事务、医疗、国际运输(机组人员)为目的,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且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可免办签证。定居,或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等不属于免签范围。


问题3:与此前实行的互免签证安排相比,《协定》有哪些进步?

答:互免签证协定是两个国家通过正式协议相互商定允许对方公民在特定时间内免签入境,是一种对等安排。通常经外交谈判后签署正式协定,具备法律效力,有效时间一般较长,如有变更需双方通过外交协商决定。

与此前实行的互免签证安排相比,《协定》进一步便利和规范两国人员往来。一是明确了适用群体,持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中国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和马来西亚普通护照人员都在免签入境之列。二是增加了免签事由,除此前规定的休闲旅游、探亲访友、商务活动、过境四种赴华目的外,还扩大到私人事务、医疗等事由。


问题4:《协定》规定的每次赴华(马)免签停留期有多长?

答:根据《协定》有关规定,中马目前互予对方国家公民的单次免签入境停留期维持不变,即双方公民可免签入境对方国家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

同时,根据国际惯例,《协定》明确了对缔约一方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免签停留的期限,即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


问题5:《协定》中规定“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且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可免办签证”, 应当如何理解和计算?

答:“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的计算规则为:从入境次日0时起算,至第30日的24时为止。

“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的计算规则为:“180日”是按照每名旅客每次赴华免签停留期分别计算,即自入境当日起(含入境当日)向前溯及的180日。如计划2026年2月1日入境中国,向前溯及的180日指2025年8月5日至2026年2月1日,在这180日内,累计在华免签停留时长最多为90日。

该“90日”计算规则为:按每名旅客实际在华停留时间累计计算,不包含持用签证、居留证件等签证证件以及持用APEC商旅卡在华停居留的时间。

在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的前提下,免签入境次数没有限制。

如入境时向前溯及的180日内免签停留时间累计已满90日,则无法再免签入境;累计不满90日,但剩余停留时间不足30日的,本次免签停留不得超过剩余的免签停留时间。如不符合免签入境条件,可提前申办相应赴华签证。


问题6:《协定》生效前,我已通过免签政策去中国旅游多次,如再去,之前的停留期需要计算在内吗?

答:因《协定》于2025年7月17日正式生效,在此之前免签入境人员的停留期不计入累计停留期。


问题7:《协定》为什么要规定“每180日内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

答:“每180日内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的规定是国家之间签署免签协定的常见做法,是对双方有同等约束力的法律表述,是国际通行惯例。

免签政策是为了方便和促进双边人员的短期互访(如旅游、商务、探亲等),明确停留时间以及“滚动周期”的计算方式是为了避免滥用条款,防止个别人通过“短期重复入境”方式来规避签证申请制度,以保护当事双方利益。

如需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单次停留逾30日或者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定居,或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等须经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缔约另一方前申请相应签证。


问题8:《协定》有效期多长?

答:《协定》有效期5年,此后自动延期5年。


问题9:中国边检机关是否及如何核查来华事由?入境时除护照外是否需携带其他材料?

答:持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马来西亚普通护照人员,赴华事由符合《协定》规定的休闲旅游、探亲访友、商务活动、交流访问、私人事务、医疗、国际运输(机组人员)的,经中国边检机关依法查验准许后可免签入境。建议您随身携带邀请函、机票酒店订单等与赴华事由相符合的证明材料,以便需要时备查。

对赴华事由与上述规定事由不符或具有其他法定不准入境情形的马来西亚公民,边检机关将依法作出不准入境决定。


问题10:马来西亚公民免签入境后,如需在免签停留期届满后继续在华停留,该怎么办?

答:马来西亚公民免签入境后,应当在免签停留期届满前出境。如因紧急事由或不可抗力等原因确需在华继续停留的,应在免签停留期届满前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停居留手续。


问题11:马来西亚公民免签入境后,经中国边检机关查验盖章的护照遗失,能否持用马来西亚驻华使领馆签发的紧急旅行证件直接出境?

答:马来西亚公民免签赴华入境后因证件遗失、损毁等原因,出境换持护照、紧急护照、旅行证等出入境证件的,中国边检机关将依法核实上述人员身份信息、入境记录或者报失证明、马来西亚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材料,如上述材料无误,且当事人未有超过免签期限停留等违法行为的情况,可依法为其办理出境手续。

如存在超过免签期限停留等属于边检机关管辖的违法情形,中国边检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于其他超出边检机关管辖范围的违法情形,当事人应当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接受处理后,凭有关证明材料到边检机关办理出境手续。


问题12:马来西亚公民免签赴华入境后,是否需要办理住宿登记?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根据上述规定,马来西亚公民免签赴华入境后,须依法办理住宿登记。

外国公民赴华入境中国时,边检机关要求事先填写“外国人入境卡”(ARRIVAL CARD),该卡已将外国人办理住宿登记事项在“重要提示”中以中英文方式予以告知,可按照相关提示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